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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5-00096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8-07
  • 名       称:
    组织开展历史数据全面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再出新成效
  • 文       号:
组织开展历史数据全面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再出新成效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外汇总局事后监管的要求,加强对银行各类代客业务数据报送质量的监督控制,天津分局于2015年二季度组织辖区银行开展针对历史交易数据报送情况的全面清查。通过此项工作,天津辖区银行代客业务数据报送质量控制再出新成效,为今后的数据质量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先期天津分局向辖内各银行发布《关于今后滞留数据管理相关工作以及各行开展资本项目上报数据全面自查通知》,并向银行转发《银行资本项目下数据报送参考规则》供银行进行数据自查的参考。考虑到量大、各行业务状况不均等现实情况,我分局将此次数据自查时限安排为3个月,并采取各银行自行计划实施、按时汇报的模式督导银行开展数据自查工作。对银行随时反馈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做指导;每月末统计银行自查情况,并对反馈问题集中、自查进程慢的银行进行集中的答疑和督促,确保各家银行顺利、按时完成此次交易数据的全面清查。截止6月末,辖内银行均按时完成历史交易数据的自查,并提交了核查工作报告。

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通过此次组织对银行的交易数据全面清查,发现天津辖内银行对数据报送的重视程度较高,整体报送情况良好。但一些银行在数据报送方面存在“保量不保质”的情况,虽然未出现迟、漏报的情况,但结汇用途、交易编码、交易附言等细项信息填报不准确。针对这类情况,我们组织所涉银行对交易数据信息进行了完善,并对此次因数据产生的滞留数据及时进行了更新处理。

三、工作成效

综合此次数据全面清查工作的效果,有三项重要收获:

(一)督导积极、指导到位,各银行对数据报送质量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本次数据全面清查要求各行分行国际部门统一牵头进行开展,在清查过程中分局对各行进行积极的督导,向银行传递了数据报送质量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各行对数据报送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各行对数据报送的重视程度。

(二)借力银行,自查变常态,为今后数据质量控制打下基础。在本次全面清查的通知中要求各行建立常态化数据质量自查机制,由各行分行对本行数据报送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将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推向银行开展自纠、自律,不但减轻了外汇局数据控制的工作量,还让各项数据的“源头”有人“把关”,为今后更有效的开展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以查代训,加深了对银行经办人员数据报送要求的普及。由于各行全面清查过程中,均采取的是由组织具体业务操作人员进行核查落实,通过要求各具体业务操作人员比照数据报送规则对其以往上报的数据进行自查,这些人员对于资本项目数据报送要求有了一次系统性的学习,可减少今后一线业务人员无知犯错的几率,从而提升全辖的数据报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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