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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5-00044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6-05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07]52号)进行全面修订,形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刘宏玉         孟德胜

 

  话:010-68402129   010-68402113

 

附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附件1: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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