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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5-00035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5-26
  • 名       称:
    自贸区金融业务稳步开展 首笔联合租赁业务成功办理
  • 文       号:
自贸区金融业务稳步开展 首笔联合租赁业务成功办理

天津自贸区挂牌以来,金融业务稳步开展。本周自贸区企业开立本外币账户继续增加,跨境人民币业务增速较快。511-515日,自贸区企业又新开立本外币账户150个,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30527万元。从累计情况看,挂牌前四周,自贸区企业累计开立本外币账户401个,其中人民币结算账户255个,外币账户146个;天津市银行机构为自贸区企业办理跨境收支(不含跨境人民币业务)169012万美元,办理结售汇123512万美元,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492818万元人民币,办理投融资业务113672万美元。

自贸区首笔联合租赁业务成功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为两家租赁公司成功办理天津自贸区挂牌以来的首笔跨境联合租赁业务。该笔业务实现全国三个“第一”,即第一笔自贸区挂牌后联合租赁业务,第一笔外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系租赁公司联合开展的租赁业务,第一笔天津自贸区内以海洋工程装备为标的物的跨境租赁业务。此业务为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汇众(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购买海洋工程装备资产,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交于境外承租人使用,资金用于国内技术领先的“301起重铺管船”项目,资产总额近1.8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把控风险,规范流程为原则,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对购买租赁资产、收取租金等业务流程中涉及到的资金划转、债权登记方面的问题给予解决,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对提升天津融资租赁产业聚集效应的促进作用明显。联合租赁具有便于单个租赁企业控制交易风险、减少资金占用规模、充分发挥不同企业专业领域优势等特点。此类模式在天津自贸区的落地将释放出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丰富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模式、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巩固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优势,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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