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20-00129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6-12
  • 名       称:
    上海市分局启动非金融企业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
  • 文       号:
上海市分局启动非金融企业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

2020年6月5日,上海市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上海汇发〔2020〕26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不再逐笔办理外债签约登记。

    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临港新片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上海市分局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推进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改革、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重要措施。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