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17-00092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4-14
  • 名       称: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108)——外国投资者参与境内土地使用权竞标时如何办理资金划转?
  • 文       号: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108)——外国投资者参与境内土地使用权竞标时如何办理资金划转?

    外国投资者在参与境内土地使用权竞标时,可以按如下程序办理:(一)境外参与竞标时将资金直接支付至土地出让的专门部门经外汇局批准开立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二)如果竞标失败,竞标保证金直接由银行办理原汇路汇出境外;如果竞标成功,外国投资者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资本金账户,银行将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原币划入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三)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账户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土地价款。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