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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16-00135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10-21
  • 名       称: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20)——外债账户资金是否可纳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进行集中运作?
  • 文       号: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20)——外债账户资金是否可纳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进行集中运作?

可以。根据36号文第十七条规定,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收入范围包括境内成员企业外债账户划入资金。参与集中的成员企业外债账户有余额的,可纳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进行集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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