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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11-00469
  • 分       类:
    公告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0-03-31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fe.gov.cn)查阅。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外汇管理中心工作,把转变职能,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促进涉外经济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2007年,我局即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并逐步完善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司大力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制度。我局于20084月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汇发[2008]12号),明确了公开外汇管理政府信息的内容、方式、操作流程等。此后,又先后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汇综发[2008]134号)、《通过局国际互联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规程》(汇综发[2008]190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一览表》(汇综发[2009]88号),细化了公开外汇管理政府信息的范围、信息提供主体、更新频率和方式等内容,将每一个环节的办理责任落实到岗。
  
(三)启动新版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满足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需要,我局于2009年启动了新版政府网站的建设工作。新版政府网站不仅是对原有政府网站的简单升级和改版,而是从网站的技术支撑平台到网站内容和形式的全新构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平台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功能,不断优化信息组织,改善网站协同应用,丰富信息资源,增强和提升公众服务功能,促进公众互动交流更为便捷与多样。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许可实施结果;二是公布110家外汇违法逃逸企业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道打击非法外汇交易成果,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汇非法交易风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三是全面清理公开外汇管理法规,2009年以来,共分四批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累计250件。
  
(二)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加清晰地了解外汇管理政策和业务要求,我局编写并于200912月发布了《外汇管理概览》,分别就外汇管理框架、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国际收支统计与监测、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外汇检查与法规运用等八个部分,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各界全面介绍外汇管理的目标、框架、业务管理原则、政策要点等内容;二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资料汇编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外汇业务操作规程,方便银行企业掌握业务流程和操作手续。
  
(三) 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政府网站公布所有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办理依据、具体业务申请材料以及外汇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业务的办理程序;二是公开并及时更新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职责、历史沿革、主要领导简历、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置情况等信息;三是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地址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四) 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按照时间序列整理和发布了1985年至2009年间所有公开发布的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外汇储备规模、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外债余额与结构、中国长期外债与短期外债的结构和增长、中国外债与国民经济和外汇收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审批情况等11项外汇统计数据,并公布了相应的指标说明和发布频率;二是定期汇总整理社会公众对于现行外汇政策与管理规定的疑问,进行法规释义及详细解答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三是及时公开人员招考、培训、业务系统维护等信息。
  
二、 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汇管理信息。一是以《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作为官方刊物,对外发布外汇管理法规、政策和措施,2009年共发布4期《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二是发布《2008年中国外汇管理年报》,向社会公众全面、系统介绍2008年外汇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及2009年外汇管理工作思路;三是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主动公开的重要平台,2009年政府网站上共发布24篇政策法规,35篇新闻稿,7篇答记者问;四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于20092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题为保增长、防风险、促进国际收支状况进一步改善的新闻发布会,回答外汇形势和外汇储备经营等热点问题。
  
(二)全面宣传解读外汇管理政策。一是重大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出台发布时,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通报政策背景、内容要点、主要考虑、政策意义等,引导公众正确解读认识;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召开媒体通气会,为媒体正确解读和客观报道外汇政策、社会公众和企业及时有效理解和利用好外汇服务奠定基础。
  
(三)加大外汇管理法规信息立法阶段公开力度。2009年出台的重要法规,包括《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汇发[2009]29号)、《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1号)等,均在法规出台前听取了与外汇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意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并认真研究,予以采纳。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全部答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外汇管理工作,让市场主体更加清晰了解外汇管理业务办理要求和依据;二是提高外汇统计数据公布频率,扩展数据发布范围;三是加大舆论反馈力度,对于社会特别关注的外汇热点问题,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
  
(二)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一是研究《条例》与《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问题,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防止不当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知情权,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二是研究论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实质性效果。
  
(三) 继续推进新版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门户的特性,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交流的功能,提升技术支持水平,丰富网站内容。
  
(四) 扎实开展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学习培训和监督检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各项保障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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