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吉林省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该项试点时间为200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境外投资购汇总量限额为5000万美元。
截至到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批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详细情况可查阅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管理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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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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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453-2004-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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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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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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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0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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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吉林省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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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吉林省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