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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新闻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03-00017
  • 分       类: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03-10-30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重庆、广西、湖北、海南四个省(区、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重庆、广西、湖北、海南四个省(区、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重庆、广西、湖北、海南四个省(区、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自2002年10月1日起,截至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批准了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重庆、广西、湖北、海南等个省(区、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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