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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500120-9-2023-00179
  • 分       类:
    公告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9-28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启用全省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启用全省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及辖内海东市、海西州分局自2023年10月7日起启用新行政许可专用章,各单位原行政许可专用章同时废止。

新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形状为圆形,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1.3厘米,印章边缘宽0.095厘米),五角星外刊“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东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根据不同业务条线进行不同编号,五角星下方分别刊“行政许可专用章(1)”、“行政许可专用章(2)”、“行政许可专用章(3)”,文字自左而右横排(1、2、3分别代表收支、经常、资本条线)。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及辖属市州分局废止行政许可专用章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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