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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500120-9-2022-00124
  • 分       类:
    其他  外汇市场与人民币汇率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6-02
  • 名       称:
    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必修课(四):外汇避险产品之人民币对外汇期权
  • 文       号:
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必修课(四):外汇避险产品之人民币对外汇期权

人民币对外汇期权是指企业与银行协商签订期权合同,期权买方支付给卖方一定金额的期权费,获得按照期权合同约定的币种、名义金额、执行汇率和日期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人民币的权利。企业买入外汇期权,是指企业支付给银行一笔以人民币计价的期权费,以获得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以约定汇率进行约定数量结售汇交易的权利;企业卖出外汇期权则相反,企业卖出权利,到期时必须根据期权买方的要求,以约定汇率进行约定数量结售汇的交割或买方放弃行权,无论买方是否行权,企业都会获得一笔期权费收入。人民币外汇期权可以帮助企业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市场风险,锁定企业购汇或结汇成本。

类型:

人民币对外汇期权分为外汇看涨期权和外汇看跌期权。期权类型包括普通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亚式期权及其组合。

案例:

买入看跌期权:某出口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了一笔50万美元的出口合同,预计3个月后将收该笔货款。为做好汇率风险管理,该企业与银行签订3个月买入看跌期权合约,期权执行价格为6.500。3个月后,如果人民币升值到6.400,企业选择执行期权,按照6.500的汇率在银行结汇,得到325万元人民币。如果企业未签订该合约,则3个月后按照市场价格结汇,得到320万元人民币,与签订该合约相比汇率损失减少5万元人民币。企业通过在银行办理买入看跌期权,提前锁定了收益,规避了人民币汇率升值风险。

与远期结汇相比,如果到期后人民币大幅贬值,例如贬值到6.800,企业可以放弃行权,按照6.800的市场价格结汇,而不必像远期合约一样必须按照远期价格履行结汇义务。

办理须知:

1.企业办理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应具有对冲外汇风险敞口的真实需求背景。人民币期权合约行权所产生的企业外汇收支,不得超出企业真实需求所支持的实际规模,且交割资金应为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可以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

2.企业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缴纳比例请咨询办理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咨询电话:0971-6126149。

可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银行分行及咨询电话

办理银行

业务咨询电话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

0971-6237114

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

0971-6131654

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0971-8261258

光大银行西宁分行

0971-6236269

招商银行西宁分行

0971-6230216

浦发银行西宁分行

0971-6237798

兴业银行西宁分行

0971-626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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