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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006561-7-2021-00085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4-23
  • 名       称:
    2021年外汇知识问答(三十六)
  • 文       号:
2021年外汇知识问答(三十六)

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未提及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结汇业务,此项业务银行如何办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7年第34号公告,“旅游购物商品”海关监管方式已经废止。旅游购物贸易结汇参照市场采购贸易结汇规定办理。根据《指引》第六十六条规定,个人从事市场采购贸易,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符合相关要求的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个人办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结汇,提供有交易额的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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