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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151430-6-2024-00029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2-08
  • 名       称:
    包头市分局完成首笔经常项目行政许可异地代收业务
  • 文       号:
包头市分局完成首笔经常项目行政许可异地代收业务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部署,在外汇局内蒙古分局的指导下,1月26日,包头市分局与锡林郭勒盟分局(二连浩特市)联手完成了包头市首笔经常项目行政许可异地代收业务。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开展经常项目行政许可省内代收试点工作以来,通过“异地收件+属地办理”的模式,大幅减少企业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有效解决异地办理业务企业“两头跑”的问题。下一步,包头市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贸易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拓宽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持续释放便利化政策红利,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为自治区外汇管理工作的高效履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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