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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151430-6-2017-00005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3-03
  • 名       称:
    国务院批复设立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
  • 文       号:
国务院批复设立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

 

 

   2017年2月1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享受执行国家现行综合保税区相关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位于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中心位置,规划面积1.21平方公里,是呼包鄂榆城市群第一家综合保税区,与鄂尔多斯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及正在建设的内陆港,构成了鄂尔多斯乃至内蒙古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前沿阵地。对于鄂尔多斯市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实现资源型地区实体经济振兴、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内蒙古构建“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升开放层次,辐射带动蒙晋陕甘宁等西北地区发展,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具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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