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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151430-6-2015-00031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6-05
  • 名       称:
    提升外汇管理质效 支持内蒙古“一带一路”建设
  • 文       号:
提升外汇管理质效 支持内蒙古“一带一路”建设

201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紧密结合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支持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沿边开发开放为主线开展各项外汇管理创新工作,为自治区全面建设“草原丝路经济带”营造良好的涉外金融环境与政策氛围。      

一、中资企业短期外债指标缓解边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在国内信贷规模趋紧、境内外利差增大的背景下,内蒙古分局积极配合自治区建设“草原丝路经济带”规划,利用中资企业短期外债指标向区内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倾斜。2014年,我分局选择7家企业核定了外债指标。短期外债的使用有效缓解了中资企业融资难问题,并且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为增强区内中资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跨国公司外债、境外放款额度集中,提升企业集团内资金使用效率。      

为振兴总部经济,2014年6月1日内蒙古分局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参与试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内蒙古某股份公司作为我区首家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企业,取得良好收效,特别是外债额度集中后通过境外低成本的融资,取得了积极的新效果。目前,三家自治区龙头企业集团获批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集中管理境内39家成员企业和11家境外成员公司外汇资金。      

该项政策一是通过对外债额度和对外放款额度的集中管理,解决了过去母子公司外债额度无法平衡的瓶颈,充分利用并且最大化了集团外债及对外放款额度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总部经济效应;二是搭建了境内外多币种双向流通渠道,以避免频繁换汇或错币交易带来的汇率风险和损失;三是提前享受资本项目可兑换带来的便利。      

 2014年以来,外汇局陆续出台境外投资前期费用、境外放款、跨境担保、特殊目的公司等简政放权政策,辖内企业利用这些政策,加大对境外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2014年汇出前期费用614.84万美元,有效解决了以往境外投资企业由于资金不能及时汇出而错失投资机会的情况;境外放款资金汇出1195.07万美元,增长132倍;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手续大幅简化,便利了个人境外资本运作。      

三、积极为区内企业向总局争取其他优惠政策。      

内蒙古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某股份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为B+H、B+A股上市公司。由于该类公司没有外债额度,而公司发展又急需大量营运资金,因此企业通过境外融资走出境内融资贵的困境意愿强烈。外汇局内蒙古分局急企业之所急,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争取,并得到支持和认可。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债额度的核定助推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  两个市场”,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贵难题,大大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一带一路”是双向的开放战略,鼓励“走出去”,也积极“引进来”,这是我区构建“草原丝路经济带”的重要内容。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将不断尝试多元化的新举措,帮助区内企业更好地了解并运用最新的外汇管理政策,为自治区“草原丝路经济带”重大战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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