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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2321502-X-2021-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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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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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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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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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宣布废止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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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吉汇发[2019]5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宣布废止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各市(州)中心支局,吉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现就部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对以下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使用外币兑换机开展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汇发〔2011〕30号);
2.《关于印发<吉林省分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汇发〔2015〕86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州)中心支局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