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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2321502-X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12-13
  • 名       称:
    2017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四)
  • 文       号:
2017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四)

1.问:境外电视台与境内新闻媒体互相提供转播赛事、电视节目、新闻报道的服务,则该项下支付的费用应如何申报?    

答:支付的费用用于提供转播赛事、电视节目、新闻报道的服务,应申报在“231040 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复制或分销视听及相关产品许可费”项下。    

  

2.问:境内居民张某通过国外某网站下载音乐作品供日常娱乐,并因此向该网站支付费用,此笔费用应如何申报? 

答:该网站向居民张某提供了视听产品所含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并未获得复制或分销的权利,是服务的接受者在本经济体内接受非居民所提供的文化和娱乐服务,应申报在“229010 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视听和相关服务”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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