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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918108-9-2023-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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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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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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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关于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关于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及辖内市分局自2023年10月23日起启用新行政许可专用章。新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形状为圆形,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省(市)分局/地(市)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根据不同业务条线进行不同编号,五角星下方分别刊“行政许可专用章(1)”“行政许可专用章(2)”“行政许可专用章(3)”(1、2、3分别代表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三个业务条线),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辖内各级外汇局原用于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的业务印章自2023年10月23日起废止。
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