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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612704-5-2018-00078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7-27
  • 名       称:
    国际收支申报提示(7)
  • 文       号:
国际收支申报提示(7)

居民与非居民联名账户申报提示

若银行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开立了联名账户,如果该联名账户内资金主要由境外汇入,则应将该联名账户视同为非居民账户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该账户与境外发生的所有收支交易需按非居民申报原则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该账户与境内发生的所有收支交易,由交易对方境内居民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如果该联名账户内资金主要为境内汇入或存入,则该联名账户视同为境内居民账户,即该联名账户与境内居民发生的收支交易无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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