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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8550132-0-2015-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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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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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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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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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开展直接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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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关于开展直接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要求,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年6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报送上年末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的相关市场主体,外汇局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直接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的主体为上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境外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的境内投资主体(含办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的境内居民个人)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市场主体请登录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在公告栏下载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手册。
如有疑问,请致电027-87327189、027-8732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