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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2366987-X-2023-00185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8-11
  • 名       称:
    常见问题解答(十四)
  • 文       号:
常见问题解答(十四)

问:您好! 请问境内A公司与境外B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境内A公司为境外B公司提供服务,是否可以约定境外B公司将款项支付给境外的私人账户内,后续再由境外私人账户转入境内A公司,然后由境内A公司为境外B公司开具发票。 请问此种形式是否违反外汇的法律法规。谢谢

答:不可以。《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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