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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2366987-X-2023-00184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8-11
  • 名       称:
    常见问题解答(十三)
  • 文       号:
常见问题解答(十三)

问:我公司为一家财务公司,拟吸收境内成员单位的外币存款。目前,银保监局对我公司营业范围批复为本外币。想问,还需要在贵局申请什么资质?

答: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第十九条规定,财务公司吸收境内成员单位的外币存款无须经外汇局核准。相关文件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afe.gov.cn),在政策法规栏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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