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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2688507-1-2016-00067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12-28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满足境内机构外币现钞业务的实际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文件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 1218

附件1: 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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