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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2688507-1-2014-00031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4-11-08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程序》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程序》的通知

外汇局黑龙江省各市(地)中心支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非银行机构主体以下简称机构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行为,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及完整性,根据《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特制定《黑龙江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程序》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各中心支局、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国际收支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2302165

    附件:黑龙江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程序

 

 

                   2011318

附件1: 黑龙江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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