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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2688507-1-2014-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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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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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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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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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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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程序》的通知
外汇局黑龙江省各市(地)中心支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非银行机构主体(以下简称“机构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行为,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及完整性,根据《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特制定《黑龙江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程序》(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各中心支局、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国际收支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2302165
附件:黑龙江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程序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