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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24-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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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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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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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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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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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刻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通知》(汇综发〔2024〕2号)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及辖内各市分局、雄安新区分局自2024年2月8日起,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规格式样见附件)。原“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