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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20-00082
  • 分       类:
    管理信息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4-01
  • 名       称:
    外汇知识问答:非银行债务人发生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交易后,是否需要到外汇局办理相关手续?
  •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非银行债务人发生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交易后,是否需要到外汇局办理相关手续?

非银行债务人发生债转股、债务豁免、担保人代为履行偿还等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的,应在还本付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办理备案。非银行债务人提交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由外汇局录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并打印加盖资本项目业务印章后,交由非银行债务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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