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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9-00225
  • 分       类: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名       称:
    外汇违规案例: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 文       号:
外汇违规案例: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2月至7月,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售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4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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