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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5-00137
  • 分       类: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3-31
  • 名       称:
    关于外汇年检变更为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 文       号:
关于外汇年检变更为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各相关市场主体:

一、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时间为每年11日至 630

二、相关市场主体可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报送相关数据。

三、相关市场主体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河北省分局事后对各市场主体报送的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内容进行抽查,对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按相关程序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业务管控功能暂停该主体相关业务,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未按规定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相关市场主体,河北省分局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六、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功能说明见附件,各相关市场主体可参照说明进行操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功能上线的说明》

 

附件1: 关于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功能上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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