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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5-00131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7-17
  • 名       称: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政策平稳实施
  • 文       号: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政策平稳实施

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下放银行和资本金意愿结汇制两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政策实施一个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积极对辖内银行开展现场业务指导,累计上门21次,指导业务25笔,有效保证了全省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顺利开展,得到了银行、企业的普遍好评,并收到其发来的感谢信。通过深入银行和重点企业调查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了政策实施的最新情况,目前两项政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良好反响。

一、政府相关部门:两项改革政策进一步推进了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在强化事后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基础上,通过取消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两项行政审批事项,优化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促进了投资便利化,有利于推动辖内涉外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相关市场主体:通过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相关市场主体开展直接投资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在银行实现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账户开立、权益确认、资金使用的一站式服务,节省了企业办理业务的脚底成本,大大提高了业务办理时效。资本金意愿结汇制为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提供了手段,提高了企业资本金使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有利于降低其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外汇指定银行:新政策赋予了银行更多的审核权限和职责,给银行创造了更多拓展业务、增加盈利的机会。但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和压力。如何规范银行内部操作流程和业务人员培训是目前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直接投资业务种类多、涉及主体广、业务量相对较大,且部分业务情况复杂,银行要继续深入学习理解政策内容,制订、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严格履行“展业三原则”的要求,按照规定认真受理、审核、办理业务。

四、基层外汇局:政策改革后,进一步减轻了外汇局行政审批业务工作量,有利于集中精力做好事后监管工作。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人员数据敏感度,掌握有效的分析手段,提高事后监测核查能力成为当前和今后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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