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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20-00021
  • 分       类:
    新闻报道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2-14
  • 名       称:
    外汇局再推六项举措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 文       号:
外汇局再推六项举措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近日,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幅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在前期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等11项新政的基础上,再推出了6项外汇管理新举措。

一是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辖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照便利化登记程序向外汇局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手续,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该项政策的实施将降低企业脚底成本,促进企业融资便利;二是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在遵循风险可控、审慎管理原则下,辖内机构可以开展包括银行不良贷款和银行贸易融资资产在内的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这将有利于盘活省内银行存量不良资产和贸易融资资产,同时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跨境资产转让平台入驻海南,活跃海南金融市场;三是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银行可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办理相关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无需企业提交商务报告信息,这将进一步便利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为推动试点政策尽快在海南落地,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已于2020年2月10日对外发布了《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外汇创新业务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上述三项政策。

对于另外三项新政,即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外汇局海南省分局也正在抓紧制定相关细则,争取早日向社会发布。

下一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将推动各项举措落地实施,继续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全力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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