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境外直播平台获得的打赏收入,应该申报在321000项下吗?
答:打赏属于偶然性收入,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境外直播平台打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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