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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3179129-3-2022-00040
  • 分       类:
    通知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3-24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废止广西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相关文件的通知
  • 文       号:
    桂汇发〔2022〕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废止广西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相关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各市中心支局,各中资银行广西区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宁分行,各地方性法人银行,各外资银行南宁分行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完善、修订了《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版,试行)》(桂汇发〔2021〕27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汇发〔2020〕24号)同时废止。

 附件:桂汇发〔2022〕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废止广西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相关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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