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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3179129-3-2020-00070
  • 分       类:
    其他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3-25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商务局和金融办出台优化外汇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十四条”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商务局和金融办出台优化外汇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十四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优化外汇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3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牵头,联合市商务局和金融办,率先在广西地市层面推出优化外汇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的十四条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同支持复工复产相结合,强化沟通协调,把握企业需求,找准工作切入点,提升外汇金融履职水平。

二、落实疫情防控外汇政策,开辟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二)特事特办,便利防疫物资进口付汇及防疫资金入账结汇。对于地方政府部门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简化便利、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进口付汇效率。对境内外因支援疫情而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暂停实施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确保外汇捐赠资金快速到账并发挥作用。

(三)便捷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可取消,可指导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四)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人其他特殊外汇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并快速回应相关业务需求,鼓励个人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各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做好真实性审核,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报备。

(五)落实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措施。各银行机构基于“展业三原则”,针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进出口收支、捐赠资金汇入和资本项目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可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事后抽查。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特殊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跨境办报备。

三、深入推进贸易投融资和结算便利化,统筹运用本外币贸易融资政策,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六)拓展贸易融资创新业务。鼓励银行机构根据涉外企业需求,在加强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发展外贸应收帐款融资、出口退税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福费廷、出口信用证等业务。同时,在有效把控供应链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基础上,围绕核心企业开展面向上下游的境内外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

(七)统筹落实专项扶持政策。要对照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生产保障企业名单,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政策,争取相关涉外企业享受央行专项再贷款再贴现、财政贴息等政策优惠。

(八)完善外贸金融综合服务措施。鼓励银行机构根据涉外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展业能力,合理利用境内外市场资源,综合提供支付结算、融资融信、财务规划、风险管理、出口信用担保、外汇衍生品等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

(九)推进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加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跨境外汇资金轧差净额结算等政策的宣传推广,扩大经常项目跨境轧差结算、全口径宏观审慎跨境融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力争相关业务发展取得新突破。

四、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梧州外汇金融环境

(十)构建外汇金融供需对接新平台。一是聚焦复工复产和涉外经济发展战略,建立外资外债重点企业、涉及防疫物资跨境采购企业、中小微企业等重点企业名单,一对一开展政策业务辅导,“一企一策”满足企业外汇金融业务需求。二是配合广西“复工贷”工作部署,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涉外企业“大走访”、外汇政策“大宣讲”、外汇金融业务“大洽谈”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外汇服务志愿小分队的作用,并将其工作范围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扩展至梧州全辖。

(十一)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鼓励银行机构在加强内部管理及风险管控的前提下,通过线上方式提升外汇服务效率,建立特殊时期业务流程,保障实体企业正常运转。

五、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管控

(十二)加强外汇业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和外汇业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业务系统和人员备份安排,保障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十三)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始终将贸易背景审核作为外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将贸易回款作为贸易融资业务的第一还款来源。鼓励银行机构加强对外贸金融数据积累分析,并发挥“单一窗口”平台作用,为风险管控和资源配置提供支撑。

六、开展政策业务实施效果监测评估和反馈

(十四)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把各外汇指定银行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纳入对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评估范畴。建立完善支持防疫及复工复产外汇政策实施成效的定期监测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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