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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广东省内设立的省级分局,在广东省辖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如下:负责辖区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负责辖区内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负责辖内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依法检查辖区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分析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议和依据;规范辖区内外汇账户的管理工作;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下设5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外汇综合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外汇检查处。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属19个地)分局和65个县市支局。分别是: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市局,辖属潮阳支局、澄海支局、南澳县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揭阳市局,辖属普宁市支局、揭西县支局、惠来县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潮州市局,辖属饶平县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韶关市局,辖属曲江支局、始兴县支局、翁源县支局、乐昌市支局、南雄市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源市局,辖属连平县支局、和平县支局、龙川县支局、紫金县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梅州市局,辖属蕉岭县支局、大埔县支局、丰顺县支局、五华县支局、兴宁市支局、平远县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市局,辖属惠阳支局、惠东县支局、博罗县支局、龙门县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尾市局,辖属海丰县支局、陆河县支局、陆丰市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山市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门市局,辖属台山市支局、开平市支局、鹤山市支局、恩平市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局,辖属顺德支局、南海支局、三水支局、高明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江市局,辖属阳西县支局、阳春市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湛江市局,辖属吴川市支局、廉江市支局、遂溪县支局、雷州市支局、徐闻县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茂名市局,辖属高州市支局、信宜市支局、化州市支局、电白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清远市局,辖属佛冈县支局、阳山县支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局、连南瑶族自治县支局、英德市支局、连州市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局,辖属高要支局、四会市支局、广宁县支局、怀集县支局、德庆县支局、封开县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浮市局,辖属罗定市支局、新兴县支局、郁南县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增城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从化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及辖属各地市分局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网站首页“咨询反馈”栏目中的“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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