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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4-00026
  • 分       类:
    新闻报道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3
  • 名       称: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扩大至广东全辖
  • 文       号: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扩大至广东全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广东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决定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至全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二是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三是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四是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五是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六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予登记;七是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八是外债、境外上市等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自2022年1月率先广州南沙自贸区实施,截至2023年末,所有试点措施均已落地见效,累计办理试点业务1.33万笔,涉及金额304.5亿美元。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向境外支付船舶交易佣金等费用时,笔数多、金额大、时效性要求高开展试点业务企业既享受到优质企业凭指令付汇的便利化政策,又通过网银提交汇款申请,单笔付汇业务平均耗时3小时缩短至不到15分钟,企业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大幅下降。南光物流(广州)有限公司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下放银行办理前,办理外债登记业务需往返外汇局百余公里,现可就近选择银行办理,业务办理流程大幅缩短,有利于公司贸易业务开展。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辖内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有利于满足各类经营主体不同层次需求,优化跨境贸易投融资营商环境,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能力和广东整体对外开放水平。下一步,落实落细试点政策宣传、培训和督导,指导银行、企业有序开展试点业务,以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助力广东稳外贸、稳外资、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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