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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0-00337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11-23
  • 名       称:
    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优化经常项目业务流程
  • 文       号:
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优化经常项目业务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收支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201910月和20204月分别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便利企业分支机构名录登记、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等改革政策,简化业务流程,优化外汇管理方式,赋予市场主体更多自主权,实现为企业增便利、降成本

 

Q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是否仍需到外汇局现场提交

A企业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差额业务及其他特殊交易业务等业务报告,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办理,无需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仅有贸易主体不一致特殊业务需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

 

Q:企业是否必须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A:不是。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可先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也可直接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

 

Q企业分支机构能否办理名录登记?

A:可以。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和注销名录登记手续,按照现行企业法人要求办理,提供自身《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无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Q:银行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企业有限制吗

A没有。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取消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

 

Q银行是否仍需在纸质单证上签注收付汇金额?

A:银行办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时,可根据内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盖章。

 

Q: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收支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A收入范围为从境外业主或境内划入有关工程款,以及从境外同一国家(或地区)其他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入资金。

账户支出范围为向境内调回工程款、有关境外工程款支出,以及向境外同一国家(或地区)其他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转资金。

 

Q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

A:出口押汇等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上述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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