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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19-0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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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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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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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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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经常项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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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经常项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六)
问:C公司签订服务贸易合同后需进行对外支付,且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请问,是否只需在第一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
答:不是。同一笔合同分次付汇,每次付汇均需进行税务备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二条规定:“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员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