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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18-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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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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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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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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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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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促进投融资便利化,推动广东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近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制定并发布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粤汇发〔2018〕23号印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横琴片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
《实施细则》明确试点主要内容是,注册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横琴片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其合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在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直接凭支付命令函在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资料。试点业务资金的使用应在经营范围内,并遵循真实、自用原则。银行在办理试点业务时应遵循行业自律准则,进行尽职审查和事后监督。
《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