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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24-0011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2-01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通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及辖内各市分局自2024年2月5日起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5厘米,宽3.5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省(市)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形,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用于:1.按照经常项目管理政策和外汇局有关规定,出具的核查、风险提示、分类管理文书;2.出具境外非政府组织外汇注销证明;3.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福建省分局原用于货物贸易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1)”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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