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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19-0184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9-08-30
  • 名       称:
    福建省分局积极推进省联社系统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 文       号:
福建省分局积极推进省联社系统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为进一步拓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以下简称“FAL”)申报主体范围,福建省分局在对福建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所辖机构相关业务进行摸底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分批次推进FAL数据报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定将省联社系统90家法人机构(含农商行、联社和村镇银行)分三批次纳入FAL申报主体范围。为确保各新增申报主体数据报送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福建省分局于2019827日开展FAL专题视频培训,全辖90家新增申报主体相关部门人员和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业务人员共计300人参训。

会上,福建省分局首先围绕FAL数据报送整体框架,全面讲解各表统计内容、指标解释和填报要求,结合具体案例着重解读填报过程中的常见错误及核查关注点,并对下一步数据报送提出具体要求。随后,省联社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我分局前期指导意见,从银行端系统操作层面对数据报送流程、内部统筹协调、数据接口完善等进行讲解和布置。此次视频培训的顺利开展,极大增强了填报人员对FAL数据报送的认知,为后期申报主体扩容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福建省分局将根据《工作方案》计划安排,落实下列工作:一是分别于20199月、10月和11月份三个批次有序推进90家新增申报主体FAL业务准入和数据上报工作,并着力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二是密切跟踪新增申报主体数据报送情况,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确保申报数据完整、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督促省联社系统各法人机构建立数据质量控制长效机制,加强配套系统建设,切实提升数据申报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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