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18-00039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2-07
  • 名       称:
    莆田市中心支局深入辖内法人机构开展业务指导
  • 文       号:
莆田市中心支局深入辖内法人机构开展业务指导

2018年2月6日,莆田市中心支局深入辖内法人机构莆田农村商业银行,了解开办外汇业务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并提出要求。一是遵循展业三原则。银行开展外汇业务需要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和“尽职审查”的原则,把握好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业务办理的合规性和交易单证的一致性等。二是加强内部管控。银行要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从业队伍。三是加强双向沟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异常和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外汇局联系。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8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