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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17-00004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12-29
  • 名       称:
    泉州市中心支局全面实施经常项目“双随机”抽查制度
  • 文       号:
泉州市中心支局全面实施经常项目“双随机”抽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外汇管理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提高经常项目抽查工作效率和成效,促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运行。泉州市中心支局在全辖范围内开展经常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对8家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和2家服务贸易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取得良好成效。

  一、采取的措施

  (一)认真谋划,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开展。泉州市中心支局认真部署随机抽查工作,详细制定随机抽查核查方案。根据省分局下发的双随机抽查系统,建立全辖经常项目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和贸易、服务贸易企业库,并利用随机抽查软件确定执法人员名单和被核查企业名单,明确分工职责,确保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准备,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质进行。核查人员利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等系统,全面调取被查企业的收支数据,预先开展非现场数据分析工作,为开展现场核查提供了数据基础和有针对性的核查线索。现场核查过程中,核查人员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进出口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就相关外汇管理政策与企业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审议互动,确保随机抽查企业分类处理得当。为了确保此次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分类的合理、合规,泉州市中心支局集中组织召开随机抽查集体审议会议。一是各核查人员汇报核查企业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一一讨论审议,从多角度审视风险,将现场监管和分类监管有机结合。二是对随机抽查工作制度提出完善建议。认真总结执行中遇到的难题与不便利之处,为今后进一步提高随机抽查成效奠定基础。

二、 初显成效

(一)防止了“任性监管、人情监管”行为发生。“双随机”抽查打破了过去属地监管模式,核查人员与被核查对象的监管关系仅发生在此次的抽查工作中,有效防止“任性监管、人情监管”情况的发生。

(二)有效地提升了各支局现场核查工作水平。实施跨区域人员随机,同一核查组的核查人员来自不同支局,为现场核查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战交流平台,各支局核查人员在相互监督的基础上在现场实时交流核查思路和方法,取长补短,有效提升了工作水平。

(三)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全随机、全监督、全覆盖,能够保证对企业核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企业反映良好,取得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树立了良好的外汇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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