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某银行于2017年7月份26日为辖区某企业办理经常项目预付货款支出1笔,直接从企业待核查账户对外支付,未将该笔外汇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后再对外支付。我分局于2019年3月对该行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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