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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0807494-X-2019-0004
  • 分       类:
    通报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 发布日期:
    2018-12-07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三)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三)

案例11:江苏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10月至20184月,徐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2:辽宁籍冯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12月至20185月,冯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1081.79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3:上海籍周某分拆逃汇案

20151月至12月,周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21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04.9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3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4:上海籍沈某分拆逃汇案

20161月至7月,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04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1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5:吉林籍隋某分拆逃汇案

201711月至20184月,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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