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H5263060-6-2019-0039
-
- 分 类:
- 通知 外汇综合管理 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
- 发布日期:
- 2019-02-20
-
-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宣布 废止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文 号:
- 京汇【2019】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宣布 废止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辖区内相关银行、相关财务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等要求,北京外汇管理部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部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对以下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加强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意见》(京汇〔2012〕98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分析工作的意见》(京汇〔2013〕129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数据质量和统计分析工作的意见》(京汇〔2014〕74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北京地区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政策法规业务培训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汇〔2014〕115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