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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98631-X-2024-0077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4-08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的有关要求,规范机构申报主体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行为,我分局拟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操作规程》(皖汇发〔2016〕10号)进行修订,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新版《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jxxkyx@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徐昌明,联系电话:0551-63691134。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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