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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98631-X-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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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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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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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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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积极支持安徽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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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积极支持安徽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5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含安徽省分局在内的17个省(市)分局辖区,助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试点扩容后,安徽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将可以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下一步,安徽省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抓好政策落实,提升我省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