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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98631-X-2017-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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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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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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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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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管理改革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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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坚持“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着力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把握好外汇管理的两项基本原则,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和“一带一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世界各国实现联动增长,走向共同繁荣。
促进经贸畅通,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发展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在开放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近年来,外汇管理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深化贸易和投资联动,拓宽贸易和投资领域,优化贸易和投资结构,挖掘贸易和投资新增长点,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平衡发展,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一是全面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外贸发展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重中之重。1996年,我国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近年来,相继取消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核销,允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电子单证审核,允许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等,不断提升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二是不断深化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取消服务贸易事前审批,所有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下放银行办理,大幅简化单证。改革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优化贸易结构,有力支持了“一带一路”建设。三是促进外贸多元化发展。继续提升边贸和个人贸易便利化水平,取消边贸账户行政许可,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简化个人贸易单证要求,为“一带一路”拓宽贸易领域。四是积极支持新业态发展。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范围扩大到天津等12个城市。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推广全国,试点以来,全国33家试点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收付246亿美元,有力地支持了“互联网+”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为“一带一路”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五是积极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渠道。近年来,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大幅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已经实现基本可兑换,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根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中国非金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1701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4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体现了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合作以及简政放权稳步推进等,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促进世界和被投资国经济增长,实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中也会面临各种国别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劳工风险等。作为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外汇局一直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互利合作,遵循“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的对外投资管理原则,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
深化资金融通,为“一带一路”拓宽新的渠道
“一带一路”建设倡导的是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互联互通,其中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强调,“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要在已有基础上,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近年来,外汇局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以资本“走出去”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装备合作,发挥中国资本与中国经验、高端技术和装备优势的组合作用,同时,将国际领先技术“引进来”,实现与相关国家技术、管理、文化、市场的相互交融、相互合作和互利共赢。截至2016年末,我国银行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产存量达1476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2%。
一是证券投资双向开放实现新跨越。证券投资是资产配置互联互通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外汇局牢牢把握外汇形势趋向均衡的有利时机,按照“均衡监管、双向流动”的思路,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改革,扩大RQFII试点范围,简化QFII和RQFII审批程序,放宽单家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便利资金汇出入、放宽锁定期限制,进一步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截至2016年12月末,共有278家QFII机构获批873.09亿美元额度,177家RQFII机构获批5284.75亿元人民币额度。二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外债是拓宽境内主体支持“一带一路”融资来源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外汇局取消了外债、对外担保的事前审批,2016年,在总结前期外债宏观审慎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全国,通过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缓解企业“走出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6年,中资企业(含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债签约额合计1021亿美元,是2015年全年中资企业外债签约额的2.3倍。三是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境外机构到中国发行熊猫债,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允许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基于实需原则参与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避险需求。截至2017年4月底,结算代理行共48家。通过资本“走出去”助推企业“走出去”,有利于为“一带一路”拓宽资金来源,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截至2016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熊猫债已累计发行631亿元,境外投资者400多家,投资余额近8000亿元人民币。
优化外汇储备运用,为“一带一路”打开新的窗口
资本“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作为外汇储备的管理机构,外汇局始终坚持国家战略导向,不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加强多元化运用的统筹协调和风险防控,积极支持国家“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战略,构建相互补充配合的对外投融资平台体系。
一是为“一带一路”搭建资金平台。积极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方式,多层次、大力度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在开展委托贷款的基础上,牵头设立了丝路基金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其中丝路基金总规模400亿美元,首期100亿美元;中非产能合作基金规模100亿美元。此外,注资了中投国际、国新国际、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并以多种形式支持了中非发展基金、中国欧亚基金、中阿基金等多双边基金。上述相关机构成立以来,在功能定位、投资理念、业务实践、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早期成果。二是坚持市场化方式服务国家战略。通过商业化运作,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项目,实现中长期财务可持续和较好的投资回报,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多边双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三是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公司治理和党的领导两个维度,引导投资机构实施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健全党的建设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业务拓展、公司搭建、风险防控、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迈出了较好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