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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21-00025
  • 分       类:
    通知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01-27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2021年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2021年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各贸易信贷调查企业: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2021年度贸易信贷调查对象名单(详见附表2021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明细表),并开始采集2021年调查对象的贸易信贷数据。请你单位配合外汇局做好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贸易信贷调查对象调整。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2020年企业进出口情况变化,发布了2021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名单,月度调查企业在2020年基础上进行删除或新增。

、报送时间不变。月度调查企业按月报送数据,为月后15日前报送。2021年1月数据报送因恰逢春节假期,报送时间延长至2月26日。

、报送方式: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进入“贸易信贷调查系统”填报数据。

、个别新增企业请及时联系开户银行或者外汇局获取应用服务平台的管理员用户代码(ba)和密码,并为企业操作员授权填报功能。

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电话:5890905

附件:

1、2021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名单(发布版)

2、贸易信贷调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

3、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

附件1:2021年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企业名单

附件2:贸易信贷调查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版)

附件3: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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