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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17-00030
  • 分       类: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2-10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2017年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2017年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各贸易信贷调查企业 :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度贸易信贷调查对象名单(详见附表2017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明细表),并开始采集2017年调查对象的贸易信贷数据。请你单位配合外汇局做好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贸易信贷调查对象调整。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2016年企业进出口情况变化,发布了2017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名单,月度调查企业及年度调查企业在2016年基础上进行删除或新增。请各企业查看附表,明确各自报送职责。

二、报送时间不变。月度调查企业按月报送数据,为月后15日前报送,年度调查企业按年报送数据,为次年2月底前。2017年1月贸易信贷调查数据请于2月15日前报送。此外,2016年的年度调查企业数据最迟于2017年2月底前上报,请还未上报企业抓紧时间。

三、报送方式: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进入“贸易信贷调查系统”填报数据。

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电话:5890958、5890909。

附表:2017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明细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2017年2月8日

附件1: 2017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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